海南海口:回访教育激励受处分干部重新出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11-06 10:32:02

“感谢组织与我进行谈话,让我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组织的严管是另一种厚爱,我将更加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日前,原海南省海口市扶贫办扶贫开发科科长许某某在被处理又获得提拔后说道。

2020年5月,许某某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领导指示开展相关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书面诫勉处理。

“受到诫勉后,许某某一度对工作缺乏积极性,我们在回访教育中了解到该情况后,安排专人对许某某进行回访谈话,并要求许某某所在单位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海口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海口市纪委监委把受处分(处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作为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重要举措。“做好回访教育工作至关重要,每一个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态都不尽相同,我们因人施治开展回访教育,通过加强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确定回访方式、回访措施和回访时间。”海口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受到诫勉后,我内心很懊悔也很迷茫,压力很大。我没想到纪委同志还专门来找我谈心谈话,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许某某在回访教育中说。

经过谈心教育,许某某卸下了思想包袱,及时调整心态,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将“红黄绿”三色灯管理机制引入防贫工作。海口市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再次回访时,许某某单位领导反馈了许某某的表现情况。2021年1月,许某某诫勉影响期满,经组织考察认定,许某某勤奋敬业,注重学习,工作有思路、有干劲。2021年6月,许某某从科长岗位上被市委提拔为副局长。

为不让一个受处分(处理)人员“掉队”,确保回访教育全覆盖,海口市纪委监委建立回访工作台账,实行回访教育“一人一卷”,强化回访教育的结果运用,积极探索回访教育与容错纠错和重新提拔使用机制的衔接和实践路径。

2021年至今,海口市共有95名受处分(处理)人员得到了重新使用,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84人。下一步,海口市纪委监委将对积极悔错改错、思想稳定、积极工作的回访教育对象,视情函告组织人事部门落实对受处分人员处分影响期满后的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以及重新使用、进一步使用或者提拔任用等事项,鼓励干部知错改错,激励担当作为。

(原标题:海南海口:回访教育激励受处分干部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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