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或销售不合格食品,海口一副食摊被罚款5万元,一摊位被移送公安机关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2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经营或销售不合格食品,近期,海口龙华魏仕兰副食摊被罚款5万元,海口秀英王春芳摊位被移送公安机关。
据介绍,海口龙华魏仕兰副食摊经营购进日期为2022-06-23批次的姜被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1mg/kg,实测值为0.26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海口秀英王春芳摊位销售的香蕉,抽样日期为2022-7-12,经抽样检验,腈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腈苯唑项目实测值为0.19mg/kg,超过标准指标(≤0.05mg/kg)的2倍以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调查结果显示,海口龙华魏仕兰副食摊于2022年6月22购进不合格姜50斤,进货单价是2.3元/斤,销售单价4元/斤。除了抽检的6.4斤,其余已全部销售完。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调查结果显示,海口秀英王春芳摊位的不合格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对象为流动消费者,无法联系召回。
据悉,海口龙华魏仕兰副食摊经营铅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姜,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给予海口龙华魏仕兰副食摊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海口龙华魏仕兰副食摊已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海口龙华魏仕兰副食摊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海口秀英王春芳摊位销售的香蕉农药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限量一倍,已涉嫌构成犯罪,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已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办理。海口秀英王春芳摊位已按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进货记录与索证索票记录。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杨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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