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调整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管理措施

万宁发布厅 2022-10-19 14:25:54

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最新形势,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现就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来(返)万宁人员

(一)近7天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万宁。已经进入万宁的填平补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二)近7天有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等4个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包括经停航班),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按照填平补齐,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限自离开涉疫区之日开始算,隔离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近7天有山西运城、山西大同、山西太原、宁夏银川、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广东佛山、云南德宏、浙江宁波、四川南充、四川泸州、陕西西安、陕西汉中、湖北武汉、河南郑州、重庆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具备居家条件的)或集中隔离3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万宁满7天,按属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四)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旅居史的货车,暂不进入万宁;有其他省外旅居史的货车,对绿码司乘人员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即卸即走。

(五)其他省市来(返)万宁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市,抵万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二、省内来(返)万宁人员

省内市县来(返)万宁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万宁市,抵万宁市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按属地核酸检测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本通告于发布时起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万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万宁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责任编辑:符月莹】

【内容审核:张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