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纳沙”影响南海和东南华南沿海 两部门要求坚决做到船回港人上岸
台风“纳沙”影响南海和东南华南沿海
国家防总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要求坚决做到船回港人上岸
10月16日16时,今年第20号台风“纳沙”距离海南省三沙市(西沙永兴岛)东偏北方向约870公里。据气象预测,“纳沙”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并于10月19日白天掠过海南岛南部海面,然后趋向越南北部。受冷空气和“纳沙”共同影响,今明两天,我国东部及南部海域将出现持续性大风天气,台湾岛中部和东部、浙江南部和福建北部将有大雨,部分地区有暴雨。
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10月16日组织防台风专题视频会商调度,针对台风“纳沙”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变化快的显著特点,立足于最不利的情况,积极做好海上、陆上台风防御应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台风带来的灾害损失。
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强调,当前台风“纳沙”防御应对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一要高度警惕,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各级防指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立足于最不利的情况,全力做好防御应对工作。二要密切关注,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滚动发布最新预报结论,及时发布台风动态和防范避险提示;各级防指要根据最新的预报结论果断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落到最基层。三要紧盯重点,严格落实避风管理措施。切实落实好台风影响区海上船只、作业平台避风及海上作业人员避险措施,坚决做到“船回港、人上岸”,特别要抓好异地渔船避风管控,严格落实避风港属地责任、船籍地配合责任和渔业渔政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高空构筑物等易受台风影响设施的锚固加固,暂停高空作业和户外集体活动,适时停工停产。四要紧密配合,提前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提前预置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特别是要靠前部署海域救援力量,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原标题:针对台风“纳沙”影响 国家防总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要求坚决做到船回港人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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