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座大城市名单首次公布,海口排46!海南还有1个中等城市与6个小城市→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吴安宜)不久前,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2020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下称《分县资料》),公布了全国县级单位的人口数据。其中,683个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普通地级市及县级市)的城区人口数据也对外公开。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数量,将城市分为五类七档: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其中,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根据《分县资料》,全国共有105个大城市,包括7个超大城市、14个特大城市、14个Ⅰ型大城市以及70个Ⅱ型大城市,135个中等城市、443个小城市(其中254个Ⅰ型小城市、189个Ⅱ型小城市)。
其中海南省海口市常住人口287.34万人,城区人口为208.96万人,规模等级为Ⅱ型大城市,城市类型为省会城市,排名46。
资料图
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
特大城市包括: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
下列表格已列出中国全部大城市(共计105个)的名单,包括21个超特大城市和84个大城市,并标明该城市的常住人口、城区常住人口、城市规模等级和城市类型。
总的来看,全国683个城市的城区人口规模为5.75亿人,占全国人口的41%。
城市总常住人口与城区常住人口不同
大城市≠人口大市
事实上,使用城区常住人口指标来衡量城市规模,尚不足十年。
在2014年上述《通知》出台前,我国一般根据198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城市划分标准——按照“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指标,城市以50万和20万为界,被划分为大、中等、小城市三类。
以“城区人口”替代“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外出务工人群规模不断扩大,已经使城市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二是,从公共服务资源分布来看,城区仍然是绝对“主阵地”。这样一来以常住人口界定,能更真实反映城市人口聚集情况,并且以城区常住人口统计,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都有积极意义。
城区人口规模越大,意味着城市集聚资源要素和辐射周边能力也就越强。从这个角度来看,以城区人口来衡量的大城市,并不只是“人口大市”这么简单,还有“发展力”。
仔细观察,我国西部的新疆、青海、宁夏、甘肃和海南五省份省会城市均为大城市,但其常住人口并没那么高;作为对比,我国中部的许多省则有人口大市并非“大城市”,导致其“大城市”数量不及人口大市数量。且我国城市规模等级的分布,与城市的行政等级高度相关。一般来说,城市的行政等级越高,城市规模等级越高。
海口市排名46,城镇化率高达81.8%
海南省海口市常住人口287.34万人,城区人口为208.96万人,规模等级为Ⅱ型大城市,城市类型为省会城市,排名46。单看常住人口,海口市的287.34万人或许并不多,但作为省会城市的海口市,拥有着208.96万人的城区人口,城镇化率高达81.8%。
资料图
海南省还有1个中等城市,6个小城市
海南省除海口市1个Ⅱ型大城市外,还有1个中等城市三亚市,另有6个小城市,分别为儋州市、东方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五指山市。这1个中等城市与6个小城市,在海南省内均属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城市,与上文所述与之对应,城区人口数量越大的城市,其城市发展水平则越强。
海南省东部地区城区人口总数超300万人
发展水平与城区人口数量呈正比
从地区方面看,海南省东部地区发展水平较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发达,其常住人口与城区人口也均比中、西地区多。
东部地区有Ⅱ型大城市海口市、中等城市三亚市、以及3个Ⅱ小城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共计5个城市,城区人口总数超300万人。
而在西部地区,Ⅰ型小城市儋州市与Ⅱ型小城市东方市的城区人口数量加起来也不到50万人。
中部地区仅有五指山市,城区人口为5.11万人。
城市评级有什么用?
城市评级(城区常住人口)关系到很多大项目的审批。与城市建设发展息息相关。
1.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上受限
今年9月10日住建部公布的《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城区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城区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修建250米以上建筑。
2.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受限
根据2018年7月国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3.落户条件限制
此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改革的意见》,特别提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则要精简积分落户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责任编辑:王晓倩】
【内容审核:林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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