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水污染物、非法运输未经检疫生猪 白沙、万宁两人共被罚近16万元

海拔新闻 2022-10-12 20:10:0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白沙、万宁两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向存在违法行为的个人开出罚单,其中,白沙县七坊镇木棉村委会张某、万宁市万城镇东星村委会符某祝被罚款合计15.9572万元。

据悉,8月23日,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到张某经营的牛蛙养殖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牛蛙养殖场共160余个蛙池,无沉淀池及其它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共有3个(其中2个排污口汇流),养殖尾水通过3个排污口流入木棉溪内。牛蛙养殖场的沉淀池无防渗、防漏措施,排水沟也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当天该局委托县环境监测站对牛蛙养殖场所排放的养殖废水进行取样检测。

8月29日,该局取得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为: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275mg/L、241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化学需氧量:≤100mg/L);总磷浓度分别为3.71mg/L、4.43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级标准限值(总磷:≤0.5mg/L)。因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张某10月10日被罚款14.6万元。

此外,9月26日晚,符某祝从万宁市大茂镇红石村委会自己的养殖场转运一批15头生猪至万城镇南岛村委会岭东村朋友唐某英猪舍进行饲养,该批生猪在调运前未向属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调运15头生猪使用车辆琼C8BPXX在运输过程中被万城镇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北坡派出所民警查获。9月27日下午,经万宁市农业农村局补检且出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票据。针对符某祝存在非法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的违法行为,10月12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符某祝作出罚款1.3572万元、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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