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两个农村困难家庭提供司法救助,儋州市检察院获赠锦旗

海拔新闻 2022-10-01 22:11:5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桂风 通讯员 刘蓓)近日,儋州市检察院依法办结两起涉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案,并于当日分别将26000元、20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至申请人符某征、符某超手中。9月29日,符某征、符某超专程来到儋州市检察院,向该院送上写有“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民心”字样的锦旗,同时自愿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对检察机关办理该案表示感谢。

2020年4月30日凌晨1时许,肇事者陈某勋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沿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行驶,适遇符某征妻子陈某刘、符某超妻子何某女横过车道,二人未走人行横道,由于陈某勋醉酒驾车超速行驶,陈某刘、何某女躲避不及,陈某勋驾驶的小轿车正面撞上陈某刘、何某女,造成二人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陈某勋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两名死者无事故责任。2020年12月28日,经儋州市法院终审裁定:陈某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陈某勋赔偿何某女近亲属577392.78元、赔偿陈某刘近亲属667582.24元。

判决生效后,肇事者陈某勋未支付儋州市法院判决的赔偿款,也没有与死者家属就赔偿事项进行沟通。因审判机关未执行到赔偿款项,为此,符某征、符某超分别向儋州市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该院承办检察官经走访调查,了解到两名申请人的家庭因案致困,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掌握情况后,儋州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司法救助金分别拨付给符某征、符某超二人,有效缓解了两个家庭因该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导致的生活困难。

【责任编辑:蒋 杰】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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