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这4只电动“醉猫”酒后被查
海拔新闻
2022-05-10 16:46:2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陈勇合)5月1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黄某
车牌:海口157755
身份证:4601021990****1214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路段
酒精检测值:114mg/100ml
姓名:时某海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2311811980****0216
违法路段:灵桂大道
酒精检测值:66mg/100ml
姓名:韩某畴
车牌:海口34529
身份证:4690052002****4537
违法路段:海秀路侨中隧道口
酒精检测值:50mg/100ml
姓名:王某龙
车牌:海口79847
身份证:4601041986****1299
违法路段:海秀路侨中隧道口
酒精检测值:186mg/100ml
【责任编辑:文建豪】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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