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7名女子诈骗152万余元!海口这名“时间管理大师”获刑12年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海口一男子冯某通过网上交友网站认识7名女子,在确定建立情侣关系后,以虚构承领工程项目、给工程车加油等理由,骗取多名女子共计152万余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据了解,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冯某通过世纪佳缘等交友网站认识被害人徐某、李某1、林某、李某2、吴某、王某,并同时与多名被害人建立男女朋友关系。过程中,冯某以虚构承领工程项目、给工程车辆加油等理由多次骗取徐某等上述六名被害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82138.71元,并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消费,挥霍一空。
其中,2017年10月6日,被告人冯某通过世纪佳缘相亲网站与被害人徐某认识,并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冯某编造承包土方工程、工程车辆加油需要用钱等理由,让被害人徐某以自己的名义通过网络借贷平台、银行办理贷款,再由徐某将贷款转账给冯某,冯某将骗取徐某的钱用于个人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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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冯某还用徐某名下的交通、光大、招商等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2018年1月2日,因不能归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款项,冯某向徐某出具借条,确认其向徐某借款人民币940000元;同年1月26日,冯某再次向徐某出具借条,确认其借徐某人民币157500元,同时还明确2018年1月2日借条中的借款为人民币942689.26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100189.26元。
海口美兰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与七名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在交往过程中虚构事实,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523138.71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针对此,海口美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并责令被告人冯某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赔7名被害人徐某人民币1100189.26元;退赔被害人李某2人民币76710元;退赔被害人林某人民币132767.23元;退赔被害人李某1人民币82200元;退赔被害人吴某人民币9000元;退赔被害人王某人民币81272.22元;退赔被害人张某人民币41000元。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黎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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