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中公费生50%指标分配到本市区初中
7月24日上午,2018年秋季发布海口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今年海口将执行全省统一的中招政策。本市省一级学校用50%公费生指标直接分配到本市区域内公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指标到校生”必须是填报了招生学校志愿(以第一批B段的志愿为准),在其初中毕业学校连续读满3年,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根据方案,海口市初中学籍且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海口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可报考海口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海口四中安排在第二批录取)招生总计划5%的公费生和海口公办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8%的公费生。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
海口市属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考生(对单科不做要求)。不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D等的考生。
按照规定,第一批设1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共有23所省一级学校。第二批较去年的2个志愿减少为1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
第三批报考志愿变化最大。在本批次录取的学校分两类进行志愿填报,相应分先后两段进行录取,其中第一段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第二段采用志愿优先投档录取方式。即:第1、2、3个志愿为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每名考生可以填报3所学校,第4、5、6个志愿为有五年一贯制招生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志愿,每名考生也可以填报3所学校。
此外,今年中职学校计划招生9715人,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省中招录取场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办法。
招生对象各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生对象以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为重点,进一步拓宽招生对象范围,切实把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作为提高中职服务能力、做大做实中职招生规模的一个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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