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男子深夜攀爬海口海甸岛一高层住户外墙行窃
蔡丽娟
2017-01-19 20:53:29
商报讯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以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6年2月22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到海口市海甸岛滨江海岸小区,以爬外墙水管方式进入该小区8栋19楼某房内,将被害人黎某某放在客厅挎包内现金人民币16000元盗走;2016年3月5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到海口市海甸岛滨江海岸小区,以爬外墙水管方式进入该小区6栋13楼某房内,将被害人安某某放在梳妆台挎包内现金人民币2000元盗走;2016年7月15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来到海口市海甸岛绿岛家园小区伺机作案时被小区保安抓获。案发后,李某某的家属已将其盗窃的18000元分别退还给被害人黎某某和安某某。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法庭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