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约谈山西临汾市政府负责人:督促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孟秀莹 2017-01-19 17:24:29

19日,环保部对山西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督促临汾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尽快遏制大气环境质量恶化趋势。

环保部指出,2014年以来,临汾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尤其是2016年以来全市空气二氧化硫浓度明显偏高,并多时段出现爆表情况。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 刘长根:调查发现,临汾市钢铁焦化等工业企业违法排污严重,锅炉及散烧煤污染管控不力,环境监管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到位,特别是2016年5月环保部组织华北督查中心会同山西省环保厅对临汾是开展综合督查后,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临汾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临汾市2016年空气质量六项监测指标均不降反升;焦化、钢铁等工业企业违法排污。督查发现,山西焦化集团公司6条生产线脱硫脱硝设施仍未建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熄焦废水挥发酚浓度超标0.6倍。三维瑞德焦化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熄焦废水挥发酚浓度超标97倍。临汾万鑫达焦化熄焦废水挥发酚、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超标69倍、8倍和125倍。临汾晋能焦化熄焦废水挥发酚、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超标495倍、5倍和13倍;散烧煤及锅炉污染管控不力。2016年入冬以来,SO2浓度均值严重超标,但临汾市未及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也未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控制措施,应对工作被动。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 刘长根:决定暂停临汾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民生及节能减排项目除外,并要求山西省环保厅,以及临汾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同步执行。

临汾市市长 刘予强:这次约谈对我教育很深,我也感到触动很大,作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我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危要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空气质量,这项工作我要紧紧抓在手上,每天都要进行检点,对每项工作都要亲自落实。

约谈要求,临汾市应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长期超标违法排污的企业,要坚决按《环境保护法》要求,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有关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保部,并抄报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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