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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无证驾驶套牌车 冲撞执法员后藏匿被捕获刑3年半

孟秀莹 2017-1-17 22:36:56

商报讯   近日,记者从美兰法院获悉,文昌市一女子吴某某在海口东门市场违章停放套牌车被交警执法人员查获,为了逃避处罚,开车冲撞交警执法人员。美兰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6年4月13日,被告人吴某某无证驾驶套牌的白色荣威牌轿车到美兰区博爱北路东门市场,并将车辆违章停放,被执勤的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美兰大队的执法人员邱某某查获。邱某某要求吴某某出示驾驶证等证件,吴某某为逃避处罚,强行将车开走逃离现场。交通协警员蔡某某遂驾驶摩托车追赶,追上吴某某,蔡某某下车拦在吴某某车前。吴某某没有停车,将蔡某某顶撞到轿车引擎盖上后继续驾车逃离。为躲避追捕,吴某某以80到100多码的时速在长堤路、滨江路上高速行驶,至滨江路一处蔡某某跳车离开。接着吴某某打电话让租荣威轿车给其的郑某某(另案处理),告知其因无证驾驶被查、冲撞交警人员并逃跑的事情,让郑某某开车前来海瑞大桥附近挡住追赶的警车以让其逃离。之后途中频繁超车、随意变道、逆向行驶,直到郑某某驾琼黑色丰田牌轿车来到海瑞大桥附近帮其拦住警车后逃脱。被告人吴某某驾驶该辆白色荣威牌轿车至灵山镇,将无证驾驶被查、冲撞交警人员并逃跑的事情告诉吴某冠(另案处理),后通过电话叫郑某某取回该车,并由吴某冠与郑某某见面并处理该车交接事宜。郑某某、李某某(另案处理)一起赶到该车停放处与吴某冠见面,将该车假车牌拆下,换上另一车牌,后由李某某将该车开回海口市朝霞路某汽修厂停放。经鉴定,蔡某某伤致左膝关节损伤,损伤属轻微伤。

案发后,吴某冠开摩托车带吴某某辗转改变住处以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2016年5月1日,吴某冠带吴某某借住陈某某(另案处理)位于灵山镇后堀村的住处,吴某某将其无证驾驶被公安民警追捕情况告知陈某某,陈某某听后仍让吴某某和吴某冠住在后堀村的住处。同年5月5日,吴某某在后堀村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5月6日,公安机关从吴某冠处扣押黑色摩托车一辆。

另查明,吴某某被抓获后,于同年5月6日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决定刑事拘留,因其已怀孕经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决定不予收押,同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同年5月27日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上述监视居住期间,自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6月1日止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白色荣威牌轿车、黑色丰田牌轿车均是郑某某租赁得来。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为躲避执法部门查处违章停车,顶撞执法人员后在车流密集的道路上无证超速驾驶、频繁超车、随意变道、逆向行驶,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吴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吴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诉判决。

来源:孟秀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