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商报全媒体讯 1月17日,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党委一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总结去年工作成效,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省公安厅副厅长董长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根据会议通报,2016年,海南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势头良好,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全年共发生火灾1428起,死亡9人,受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1979万元。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会议指出,2016年,海南消防总队紧紧围绕事关消防发展的重大问题,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6位省领导和50多位各级党政领导、30多位省直部门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难题。省人大开展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省政府批准实施《海南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先后派出13个检查组督导检查消防工作,有效推动了消防工作责任落实。
全省先后部署电动车火灾防范等8个专项行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万余处,被国务院安委办督办和中央综治办书面警示的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2处区域性火灾隐患顺利整改销案,保持了整治火患的高压态势。省消防总队结合海南实际,举办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冲锋舟驾驶等7个专业性培训班,组建专业处置队伍,组织全省首次水域救援综合实战演练,开展高层、地震等跨区域灭火救援实战拉动演练,战斗力不断得到提高。各级消防部门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健全完善消防业务费保障机制,共增配消防车28辆、工程机械7辆、器材装备3万余件(套),建成一艘1200吨级海上消防船,消防装备科技含量得到提升。
会议明确,下一步,海南消防部队要推动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年度目标任务,督促行业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年内重点单位和60%的街道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地级以上城市5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成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年内完成全省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区域性火灾隐患专项调研,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问题,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会上,海南消防总队对2016年“好班子”、“先进基层单位”、优秀领导干部”等进行了表彰。
来源:孟秀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