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人士傅哲宽卷入恒泰艾普内幕交易案,巨亏仍被罚30万
曾是达晨创投合伙人、后来单飞创立启赋资本的傅哲宽,在阴沟里翻了船。证监会日前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傅氏夫妇内幕交易恒泰艾普(300157)股票的细节。据悉,傅哲宽曾任恒泰艾普董事一职。
傅哲宽
敏感期探知消息
证监会最新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4年1月10日,恒泰艾普相关人士与新疆新生代石油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新生代”)董事长朱某俭、总经理刘某振第一次会面接触,双方介绍了公司基本情况。同日,恒泰艾普相关人士与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阿派斯油藏”)、APEX SOLUTIONS,INC.(简称“美国阿派斯”)董事长杜某进行了初次会面。
2014年3月12日至7月6日,恒泰艾普方面组织中介机构对上述三家标的公司进行了多轮尽职调查。同年7月10日,恒泰艾普临时停牌。一周后,恒泰艾普发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式停牌公告。同年10月16日,恒泰艾普发布详细并购方案并复牌。
由此,证监会确定内幕信息及敏感期。证监会认为,恒泰艾普拟购买新疆新生代等三家公司股权事项,均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依据相关规定,上述消息在公开前为内幕信息,其敏感期为2014年3月中旬至2014年7月17日。恒泰艾普董事长孙某文、董事会秘书杨某全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再看本次被罚者傅哲宽。
傅哲宽曾服务于达晨创投13年,立下赫赫战功。其在达晨创投期间,不仅参与投资了恒泰艾普上市项目,还曾经任恒泰艾普第一届董事会的董事,与恒泰艾普高管比较熟悉。自2014年3月14日起,傅哲宽与恒泰艾普高管多次通讯联络并曾见面接触。
据查,正是在上述敏感期,傅哲宽妻子林芳荔账户持续买入恒泰艾普股。
交易巨亏仍被罚
在资本市场摸爬滚打十多年的老司机,何以触碰了内幕交易红线?
据披露,傅哲宽内幕交易的“马甲”正是其妻子林芳荔。调查显示,2014年3月24日至4月30日期间,“林芳荔”账户累计买入“恒泰艾普”股票39.21万股,成交金额794.1万元。
经查,“林芳荔”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交易“恒泰艾普”股票全部使用电脑委托下单,交易流水显示的MAC地址与林芳荔使用的电脑MAC地址一致。“林芳荔”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林芳荔。“林芳荔”账户中的资金是傅哲宽、林芳荔夫妻共有财产,来源于傅哲宽的工资、奖金及投资收益。
证监会调查发现,“林芳荔”账户交易“恒泰艾普”股票由傅哲宽、林芳荔共同商议决策。林芳荔在买卖股票之前会和傅哲宽商量,傅哲宽一般都会给她建议,并且知道“林芳荔”账户的股票交易情况。林芳荔在交易“恒泰艾普”股票之前也咨询了傅哲宽,傅哲宽对林芳荔买入“恒泰艾普”股票表示了认可。
据悉,“林芳荔”账户于2013年10月开始买入“恒泰艾普”股票,并在2014年1月9日前全部清空。该账户2014年2月再次买入“恒泰艾普”股票,并同时买入“华谊兄弟”、“西藏矿业”、“航天电子”等股票。
自2014年3月14日起,随着傅哲宽与恒泰艾普高管联络、接触深入,“林芳荔”账户自3月24日至4月30日陆续亏损清空“华谊兄弟”、“西藏矿业”、“航天电子”等其他股票,所得资金主要买入“恒泰艾普”股票。“林芳荔”账户交易“恒泰艾普”股票的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傅哲宽联络接触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时间基本一致,交易行为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而对此,傅哲宽、林芳荔并没有合理解释。
由此,证监会认为,傅哲宽、林芳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以及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对证监会决定对傅哲宽、林芳荔处以30万元罚款。
经核实,“林芳荔”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的“恒泰艾普”股票已全部卖出,实际亏损约99.82万元。调查中,傅、林夫妇曾以巨额亏损为由进行申辩,不过证监会并未予以采纳。
(原标题:创投人士傅哲宽卷入内幕交易)
来源:吴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