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罚5000元
赵康丽 2017-1-16 21:11:57
商报讯 1月15日,洋浦消防依法对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开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罚单”。
据了解,洋浦消防监督员对一公司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此,洋浦消防监督员对该公 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后,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5000元的处罚。
目前,该公司已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上缴罚款。
来源:赵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