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因车祸无名指被撞骨折 肇事者拒付误工费

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车

▲事故发生后双方签订协议书
商报讯 近日,海口一男子阿锦(化名)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日前,他因一起车祸,无名指被撞骨折,影响工作和生活,他多次联系肇事者协商医药费和误工费,对方不但不接听他的电话,干脆将他拉黑。“当初因为肇事者的妻子与我是老乡,我以为他们会认真处理好后续的赔偿问题,肇事者留下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后我就让他们走了。”肇事者陈某称,已经按赔偿协议支付医药费,不愿再支付误工费。处理该起事故的交警称,由于双方已经签订赔偿协议,如果阿锦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赔了三千元的医药费
2016年5月17日,陈某在与朋友喝酒后,骑着一辆电动车,在海口世纪大桥附近与阿锦的电动车发生剐蹭,阿锦的无名指被陈某的车把手猛烈冲撞。
据陈某妻子介绍,陈某很少喝酒,但当天为了应酬喝了不少酒,陈某在撞到阿锦后,未逃跑,而是留下来与阿锦一起去医院,并赔付了阿锦前期约三千元的医药费。阿锦说,车祸发生在单行线上,撞到他后,下车后满身酒味。
据双方的协议书可知,“陈某承担阿锦在指定医院的医药费直到对方完全康复,其他事宜概不负责。”而现在阿锦认为,自己并未完全康复,手部因疼痛近期又打了几百元的止痛针,对方并未按照协议支付医药费至完全康复。同时,阿锦说因为手指骨折后静养一段时间,现在仍不能复工,因此向陈某提出索要误工费和后续的医药费。目前只留了一张协议书和肇事者陈某妻子的身份证号码。
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
当记者致电陈某妻子,陈某妻子表示,根据协议书,阿锦应去指定的医院打针,能报销。“可是他回乡镇小诊所打,不能报销,我干嘛要承担。”此外,她认为协议书并未声明支付误工费。针对双方争议,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亮表示,正常情况下,如果造成人身损害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和误工费,如果后续需要治疗,肇事者需要赔付后续治疗费,赔付误工费的标准要依据误工周期进行鉴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截止记者发稿,双方就赔偿误工费和后续治疗费未达成一致意见。
来源:赵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