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 驱车撞对方丈夫被批捕
关业慧 2017-1-11 20:27:48
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检察院1月11日透露,该院近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嫌疑人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12月2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文安县行政服务工作中心办理业务时,与工作人员王某发生口角,在发生口角过程中,刘某对王某进行谩骂、抛掷杂物。在刘某欲驾车离开时,王某的丈夫陈某赶来欲阻止刘某离开。双方僵持之下,刘某开车冲撞挡在车前的陈某,致使陈某受伤。经鉴定,陈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据了解,该案是在近期微信朋友圈广为流传的“文安县行政审批中心门口驾车故意撞人”一案,社会影响较为恶劣。2016年12月30日,文安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案提请文安县检察院批准对刘某逮捕。文安县检察院收到该案后,办案检察官及时审阅了案卷,认真审查了全案证据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驾车撞伤他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对刘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驾车撞人致使他人受伤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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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关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