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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获刑出狱后又偷电动车  20岁四川籍男子获刑10个月

孟秀莹 2017-1-5 20:44:36

商报讯  近日,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获悉,20岁的四川籍男子何某,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刑,刑满出狱后偷盗电动车。秀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何某违法所得500元;

2016年1月10日凌晨,被告人何某在海口市秀英区某网吧车场将被害人黄某的一辆电动车盗走,并将该车以500元价格卖给王某。案发后,被盗的电动车已从王某处缴获。经鉴定,被盗的电动车价值人民币3458元。

秀英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何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盗物品已被追缴,减少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孟秀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