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中考政策规定,这部分考生享受加分优惠照顾

海拔新闻 2025-03-27 19:27:0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许文玉)3月2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落实《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颁布,2021年修订)、《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涉农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通知》(琼府办〔2009〕210号)要求,根据海南省中考有关优惠照顾政策规定,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录取时享受加分优惠照顾。

据了解,考生资格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考生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其父母一方系海南省户籍农村居民并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考生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其父母一方系海南省户籍农村居民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绝育措施的纯二女户家庭。

据悉,身份确认工作流程分为填报表格和受理审核。填报表格方面,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将《202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表》发放给有关考生,由考生按要求填好相关信息。受理审核方面,海口市(含4个区)、万宁市、屯昌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和琼中县户籍的考生按以下流程办理:

考生或其委托人将《审核表》依次送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1)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人口信息系统等政府共享数据信息系统审查考生提供的《审核表》。通过信息系统能够查实考生父母相关情况的,不得要求考生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双方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县级以上卫生健康委出具的二女户结扎证等证明材料);不能查实的,可要求考生或其委托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出具“该生为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的审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出具审核意见后的《审核表》一份存档留底,另一份交由考生在4月30日前提交至就读学校。学校汇总后报当地市县中招办,市县中招办负责录入省中招管理系统。

存档备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存档留底的《审核表》汇总填写《2025年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确认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自存,两份报送当地市县卫生健康委备案。市县卫生健康委将其中一份于4月30日前转交本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另一份自存。

其他市县户籍考生按以下流程办理:考生或其委托人将《审核表》依次送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市县卫生健康委或行政服务审批局审核。

通知要求,做好事项对接,已将农村独生子女、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中(高)考加分确认事项全面授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的海口市(含4个区)、万宁市、屯昌县、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和琼中县等7个市县,《审核表》无需再由市县卫生健康委审核签章。市县卫生健康委要履行好事项授权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主动告知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将《花名册》报送备案。

此外,做好信息公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确认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名单在本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初中就读学校、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性别、户籍地、特征名称(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或海南省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子女)、审核结论等,并公布省卫生健康委举报电话(65232935)和省考试局举报电话(65983889),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不得公布考生及监护人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详细2025年中考考生农村独生子女户及纯二女结扎户子女身份确认工作内容请登录海南省教育厅官网获悉)

【责任编辑:冯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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