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城先行区的享惠主体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应符合“零关税”相关监管要求
海拔新闻
2024-12-31 14: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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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 徐明锋 摄影报道)12月31日,海南新闻办公室举办《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光鹏介绍,乐城先行区的享惠主体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应当符合“零关税”相关监管要求。
“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仅限于享惠主体医疗机构在乐城先行区内自用或享惠主体医疗机构的患者在乐城先行区内使用。享惠主体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告知“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要求和法律责任。
享惠主体医疗机构的医师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向患者开具的处方(医嘱)量应符合诊疗需要及处方管理有关规定,向患者给付“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时,应是最小产品包装、破坏包装或者更换为自制小包装,同时贴上追溯码。
乐城先行区特许药械的日常监管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药监局联合派驻单位乐城医疗药品监管局实施开展,通过特许药械追溯平台,建立特许药械科室资质评定和动态管理、特许药械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等措施,通过多年的实施,已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方案,确保患者的用药用械安全,避免特许药械流入非法渠道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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