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发布“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就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开展举报奖励行动。经查证属实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投诉举报范围
对于举报下列“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撤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经营项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餐”经营主体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
(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校园餐”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所使用的容器、工具、设备、餐饮具和食品原材料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不符合安全、无害要求;
(六)“校园餐”原料供应主体在加工、收购、运输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七)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一)举报电话: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898-62223265
万宁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898-62224506
(二)举报邮箱: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wnscjg@163.com
万宁市教育局:jyjaqz@163.com。
(三)信件邮寄地址: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北侧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万宁市教育局:万宁市万城镇纵一路万宁市教育局3楼学校安全管理组。
三、处理与保密
各相关部门将对投诉举报内容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行为;经核查举报内容属实,将对举报者奖励100元,如有重大举报立功者,酌情提高奖励金额。各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恳请社会各界加强对校园食品问题监督,共管共治,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万宁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3日
(原标题: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责任编辑:王俊超】
【内容审核: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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