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2024—2035年)》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为各市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确定为林地的基干林带,包括:海南省沿海12个市县基干林带(不含三沙市),规划范围土地总面积17058.61公顷,基干林带长度约970.0千米(不含红树林带长度约487千米)。
《规划》提出,到2030年末,规划范围内森林覆盖率达到88.0%左右,灾损基干林带修复率达到85%,老化基干林带更新率达到70%。灾损基干林带基本修复,抵御风暴潮危害的能力明显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林分质量和功能明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到2035年末,规划范围内森林覆盖率达到90.0%左右,灾损基干林带修复率达到95%,老化基干林带更新率达到90%。沿海防护林体系更加完善,林分质量和功能显著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规划》提出,在三亚市、儋州市、万宁市,建设环岛旅游公路防护林提质改造试点3处,长度约11.0千米,2024年—2030年建设完成。在琼海市、文昌市、临高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建设森林步道试点5处,建设规模约10.0千米,2024年—2030年建设完成。在沿海12个市县建设“两山”理念转化试点工程12处。其中:2024年—2030年建设5处,2031年—2035年建设7处。
《规划》提出,沿海防护林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应逐步建立健全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与各沿海市县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体系,为工程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
【责任编辑:王文婷】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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