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塔吊安拆工程施工 海南一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处罚

海拔新闻 2024-11-02 09:37:2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日,记者获悉,因在未取得资质证书的情况下承揽塔吊安拆工程进行施工,近期,海南联盛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吴某良分别被处罚。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联盛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在文昌方圆雅颂府一期项目与总承包施工单位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二组团《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价为777600元;一份是《三组团塔机租赁合同》,合同价为1634650元。海南联盛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资质证书的情况下承揽方圆雅颂府一期项目二三组团塔吊安拆工程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

据悉,海南联盛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文昌市文城镇云逸路2号(文城雅苑小区A幢804房)。针对海南联盛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0月20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联盛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8245元的行政处罚,对海南联盛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良作出罚款2894.7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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