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事关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海拔新闻 2024-10-21 20:28:4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为进一步减轻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标准进行调整。10月21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拟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年度最高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含一般诊疗费)为在职人员为2500元、退休人员为3000元,计入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执行时间本次调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公众如有意见可发送电子邮件到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邮箱:hnsybjdybzc@163.com,在邮件标题注明“调整职工门诊意见”。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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