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海拔新闻 2024-10-16 20:35:4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许文玉 通讯员 金浩田)10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获悉,为推进海南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海南省教育厅起草了《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标准》)。《基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独立设置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普通高中部参照执行。新建学校土地规划和校舍建筑应不低于标准要求,已建学校未达标的应参照本标准改建、扩建至逐步达标。

新建高中班级不超60个,学生规模不超3000人

《基本标准》强调,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应根据服务的人口数量,保证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合理设定学校规模。高中班级数量宜为12个至60个,每班学生人数宜为50人以内,不得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目前,全省约有14所学校的高中班级数在12个以下。琼海市海桂中学、海南华侨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海口一中、临高中学等11所学校,高中班级数在60个以上。

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基本标准》提出,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并履行报批手续。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布局。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普通高中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9平方米(不含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生。省一级学校、示范性学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选配的校舍用房,可另行增加面积指标。

课桌椅应为可升降式,计算机生机比至少8∶1

根据《基本标准》的要求,课桌椅、多功能厨柜、计算机等学生通用设备的配置,应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高中阶段学生的生理与心理需求。课桌椅应为可升降式,能调整高度,以适应不同身高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骨骼健康生长和视力保护,其他指标应符合相关要求,保证每生1桌1椅。

普通高中学校应合理配备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馆(室)设备、心理辅导室设备、办公和生活设备、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六大类。高中生计算机拥有量至少达到生机比8∶1,且保证学生上课人手一机;教师办公、备课用计算机应满足教学教研需求,师机比按1∶1配备。网络环境、配套设施和共享资源应满足信息化教学要求。

在图书馆人均藏书量方面,完全中学不低于40册/生、高级中学不低于45册/生,报刊不低于120种、工具书和教学参考书不低于250种。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应当不少于一本。《基本标准》还对师资队伍、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基本标准》于近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广大群众可在10月15日至10月28日期间,通过电子邮箱65230825@163.com反馈意见。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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