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 刑事拘留1人!

白沙警方 2024-10-08 18:25:27

为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治安环境,白沙县公安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近日,白沙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名。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龙与受害人李某磊酒后发生口角,随即刘某龙用刀背砍伤李某磊下颚、后背等部位。后经司法伤情鉴定,李某磊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龙迅速逃离现场。办案民警经过摸排走访,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活动范围,并成功将其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龙对其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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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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