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出台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办法

海拔新闻 2024-09-30 10:38:4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30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将出台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办法,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海南省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的意见。

据介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办法,旨在保护企业名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及时处理企业名称争议,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办法》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工作。企业名称争议是指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情形。当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向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的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向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出裁决申请,并提交申请书、被申请人企业名称侵犯申请人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企业登记机关将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在裁决过程中,企业登记机关将综合考虑争议双方企业的主营业务、企业名称的显著性、独创性、持续使用时间、相关公众知悉程度、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以及是否造成公众混淆误认、是否利用或损害他人商誉等因素,以确保裁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同时,《办法》还强调了调解的重要性。经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企业登记机关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对争议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对于裁决结果,如构成侵权的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可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此外,《办法》还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处理程序参照《办法》执行,以及企业名称与商标专用权或公平竞争之间的权利冲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的原则。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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