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3起涉及酒驾醉驾死亡事故警示
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现公示近期3起
涉及酒驾醉驾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醉酒驾驶出事故
致他人丧失性命
2024年8月30日5时18分许,海南省临高县,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225国道97公里450米路段时,与一辆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小型轿车驾驶人存在醉酒驾驶、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交通违法行为。
莫拿生命开玩笑
双双酒驾把命送
2024年8月27日19时30分许,海南省陵水县,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陵五线14公里200米本号镇军昌村委会路段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小型轿车驾驶人存在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14mg/100ml)、转弯未让直行、未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醉酒驾车不系安全带
遇上无证黑尾违法载人
2024年8月26日1时35分许,海南省琼中县,一辆小型客车(载有6人)行驶至乌那线24公里加500米路段时,与一辆正三轮电动摩托车(载有1人)发生碰撞。
据了解,事故造成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以及小型客车乘车人共3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小型客车驾驶人存在醉酒驾驶、超速行驶且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存在后尾灯缺失、无证驾驶、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上路、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事故
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
别等到发生事故才清醒
那就真的晚了
下面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酒驾醉驾的标准
分别是多少
酒驾醉驾的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了解完酒驾醉驾的标准
再来了解下
酒驾醉驾都有哪些危害
酒驾醉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人,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易疲劳驾驶
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的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瞌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进而引发交通事故。
5.运动反射神经迟钝
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也就是慢了一两秒。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要相应延长。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酒后驾车危害大
饮酒之后要禁驾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戳图看视频
(原标题:引以为戒!3起涉及酒驾醉驾死亡事故警示)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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