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废水外排!海南省清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14.6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9-13 08:20:4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13日,记者获悉,因实施养殖废水外排的环境违法行为,近期,成立不到一年的海南省清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14.6万元。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省清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养蛙场未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擅自投入养殖。养殖牛蛙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养殖废水经过管道收集排到沉淀池中,进入周边的鱼塘,进入牛蛙养殖场旁边的关沟,最终流向罗带河。7月15日,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养殖尾水排放口1号的总氮浓度为:13.2mg/L、总磷浓度为:6.7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33.9mg/L、悬浮物浓度为:97mg/L;养殖尾水排放口2号的总氮浓度为:8.70mg/L、总磷浓度为:4.06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22.1mg/L;分别超出海南省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6/475-2003)中淡水收纳水域养殖尾水排放限值的二级限值(总氮≤5.0mg/L、总磷≤0.8mg/L、高锰酸盐指数≤2mg/L0、悬浮物≤90mg/L)。海南省清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据悉,海南省清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成立,注册地址是东方市八所镇福久村名山路冷库西侧。针对海南省清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上述环境违法行为,9月6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省清盈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4.6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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