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抽检发现3批次不合格食品

海拔新闻 2024-09-05 09:59:4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5日,记者获悉,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琼海市会山、博鳌、石壁3镇。

据介绍,近期,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76批次,检出3批次样品不合格,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3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

一、琼海东平岑家蔬菜摊(地址:琼海市会山镇东平农贸市场第10、11号摊位)销售的四季豆(生产日期/批号:2024-07-17),其中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甲胺磷的检测结果是0.088mg/kg,标准值为≤0.05mg/kg,超标0.76倍。甲胺磷,属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四季豆中甲胺磷的残留限量超标的原因可能为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种植过程中使用乙酰甲胺磷农药产生降解物所导致。甲胺磷能抑制胆碱酯酶活性,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

二、琼海博鳌王会妹蔬菜摊(地址:琼海市博鳌镇农贸市场内)销售的山药(生产日期/批号:2024-07-07),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检测结果是0.418mg/kg,标准值为≤0.3mg/kg,超标约0.39倍。咪鲜胺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三、琼海石壁百顺水果店(地址:琼海市石壁镇长兴街)销售的贡柚(生产日期/批号:2024-07-17),其中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水胺硫磷的检测结果是0.14mg/kg,标准值为≤0.02mg/kg,超标6倍。水胺硫磷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水胺硫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水胺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开展核查处置。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