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金(海南)进出口跨境电商有限公司这一资格被停止,涉及“零关税”

海拔新闻 2024-09-02 21:50:0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2日,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该厅停止聚金(海南)进出口跨境电商有限公司“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享惠主体资格。

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介绍,聚金(海南)进出口跨境电商有限公司所属“零关税”进口汽车(车架号SLATV8C08PU217296)2023年11月1日海关放行,已超过90天未完成登记注册,该行为违反《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府〔2023〕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同时,聚金(海南)进出口跨境电商有限公司未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小微型客车租赁等相关经营许可或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违反《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据悉,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多次责令聚金(海南)进出口跨境电商有限公司整改,聚金(海南)进出口跨境电商有限公司在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因聚金(海南)进出口跨境电商有限公司不配合监管,车辆未按要求登记注册,且企业未办理备案手续,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5月24日作出拟停聚金(海南)进出口跨境电商有限公司“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享惠主体资格之决定,在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之后,2024年7月10日通过省政府网站公告送达,聚金(海南)进出口跨境电商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作出陈述申辩。8月26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依据《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上述违规情形为情节严重,停止聚金(海南)进出口跨境电商有限公司“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享惠主体资格。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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