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导自演”跳江假象?妄图逃避诈骗刑罚被抓获
湖北荆州汉江边发生一起蹊跷的失踪案。“请先不要告诉我爸妈和我老婆,请你们看见了就打这个号。”一名年轻男子在江边留下这张字条后,消失在了原地,警方联动各方全力搜救,却始终不见人影。人到底在哪里,这背后谜团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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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失联江边留下字条 警方搜救发现疑点
自称“跳江”目击者 打电话报警求助
接警电话中,民警清晰地听到了“石头坝”这一关键坐标,但当地汉江边有多处地带都被称为“石头坝”,当他们正想询问详细位置时,对方却挂断了电话。
所谓“石头坝”,是当地人对于长江边用石料筑起的挡水坝的一种叫法。报警电话里提到的石头坝到底是哪处呢?警方立即出动,到江边六七处相似的石头坝附近寻找。
民警们一路沿江寻找,另一路则不停拨打报警人电话。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副所长 贾林晔:我们在去的过程中,也在联系报警人,一直联系的过程,电话始终是无人接听。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民警 刘俊杰:我们也很疑惑,既然有人报案说有人跳河,应该是现场或者是周边会有群众,但是我们到了现场之后发现没有人,而且当时是一个干旱期,汉江堤上也没有什么钓鱼的人,游泳的人,这些人也都没有。
此时距离接报警已经过去了5分钟,为了加大搜救力度,警方通知了当地消防、救援队等力量,共同展开搜寻。
沿江搜寻 警方发现手机衣服等物品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距离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已经过去了快10分钟,沿江搜救的人员往更不起眼的地方搜寻,终于发现了遗留的手机、衣服等物品。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副所长 贾林晔:我在河水边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了遗留物。
大面积搜寻 却始终一无所获
遗留物找到了,但人去哪了呢?搜寻人员结合当时水域的水流状况,开始以遗留物位置为圆心展开救援工作,并通过冲锋舟打捞、水下搜救声呐等方式协助搜寻目标,不断扩大搜索半径。
救援人员搜寻的这片汉江区域水流湍急,深度大约在4米,当时江面宽度大约八九百米。3月的江水寒冷刺骨,20多名搜寻队员搭乘三台冲锋舟,分别在那处石头坝的两侧水域不间断搜寻,但仍不见人影。
男子神秘消失 遗留字条引起警方注意
尽管进行了大面积搜寻,但依然一无所获,救援人员感到有些蹊跷。他们根据时间、水流等情况分析,失踪的人即使落水也应该出现在周边2公里的水域。然而,搜寻范围已经扩大到10公里了,仍然没有任何发现。这名报警电话中提到的“跳水轻生”的男子,难道就这样神秘消失了吗?
在救援的同时,民警也一直在想办法弄清报警电话里所说的那名男子到底是谁。在对那处石头坝现场遗留的物品进行仔细查验时,一张小纸条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民警 刘俊杰:纸条写的是不要把他跳河的事情告诉他的家属,请拨打一个电话号码。然后我们当时也立即地拨打这个电话号码,拨打过去发现这个人也是他的一个亲戚,是他爱人的哥哥。
钟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宋玉麟:通过他现场遗留的物品就是核实了人的身份,这是李某。
李某出生于1994年,是钟祥本地人。民警联系到了他的家属,对方说最后一次见到李某是在事发两天前,但当时并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异常。而此时,一直在参与现场营救的救援队队长周志强在听到李某的名字时,表现得十分惊讶,他认识这个李某,因为他曾多次参加过社会救援,水性是很好的。
钟祥市中志协应急救援队队长 周志强:我当时就有点怀疑,也跟现场的民警沟通了,沟通以后我说有可能他没有跳或者怎么样。
联系报警人 尝试挖出更多细节线索
江边失踪的李某究竟在何处,他留下的这张字条背后又有什么样的秘密呢?此外,“看见有人跳江”的那通报警电话究竟是何人拨打的,为什么在报警后,警方也没有发现他的行踪呢?如果找到这名报警人,是不是还能挖掘出更多的细节线索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警方决定从报警人入手展开调查。
谁是报警人 回拨电话结果出人意料
此时已是警方接到报警电话的第二天,他们决定再次拨打这个电话,看看是否能从报警人那里获取更多有用的信息。电话回拨过去,在场的每个人都吃了一惊——因为手机铃声竟然是从收集李某遗留物的证物袋中传来的。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民警 刘俊杰:这时候我们就突然听到了那个是疑似的手机,就是手机的铃声响起,然后我们拿起来,发现正是我拨打了这个电话,我们当时也很纳闷,既然有人报警,为什么报警的手机遗留在这?
分析疑点 推断报警背后真实目的
究竟那通报警电话是谁打的呢?民警翻看手机的通话记录,证实报警电话确实是从李某自己的手机拨出的。而通过现场勘察,当时在报案地点附近确实也没有其他人出现过,这让警方越来越怀疑这通报警电话的真实目的。就在这一天,郢中派出所接到的另一则警情,更让民警感到此事并不简单。
女子前来报警 “失踪疑团”走向逐渐清晰
朱女士的到来起初让警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询问中朱女士说她并非失踪者李某的亲属朋友,非亲非故,专程跑到派出所询问李某的消息,这显然不太符合常规。所以,民警并没有轻易透露李某失踪的具体情节,而是要听一听朱女士到底为何要到派出所报警,可接下来朱女士的描述却使得案情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弥散开来。
以能低价购房为幌 骗走女子46万元
报案人朱女士在钟祥当地一家食品店打工,当时她的儿子即将从小学升入初中,她正四处打听,想买一套相对实惠的学区房。经朋友介绍,朱女士认识了李某,李某称自己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帮忙买到每平方米比市场价格低1000多元的“学区房”。买房心切的朱女士没有怀疑,筹措到购房款后,开始给李某转款。
然而,朱女士陆续将40多万元购房款打给李某后,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签约的时间。到2023年,朱女士的儿子都已经上初中了,学区房却仍然没有着落,朱女士不停电话催促李某,表示如果买不了房就退钱。
2023年3月20日,也就是李某失踪当天以及警方接到有人在石头坝跳江警情的那一天,正是朱女士和李某约好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签合同的日子。
多人上当 被骗过程如出一辙
朱女士赶紧四处找人打听,得到的却是李某跳江自杀的消息。警方立马对朱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通过调查楼盘信息、交易记录和伪造的房屋交易合同等证据,民警判断李某以低价购买学区房为借口,诈骗了朱女士46万元。而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的被害人出现了。
自导自演 制造跳江假象 妄图逃避刑罚
随着民警掌握的信息越来越多,李某涉嫌以低价指标房为幌,实施诈骗的行为浮出水面。他可能没有料到,自导自演的这场跳江戏码,这么快就被拆穿。而警方也展开排查,寻找他的下落。
警方根据已有线索,结合连续几天搜寻无果的情况分析,李某会不会并没有跳江,而是在以跳江为名掩人耳目,于是对事发地当天的监控进行了进一步排查。
办案人员在钟祥展开排查,寻找李某的行踪。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副所长贾林晔:有一个出租车司机他是给我们反映了这么一个线索,声称当天他在出车上高速的方向看到一个男子跟我们提供出来的照片,他感觉看着有点像。
钟祥市出租车司机 郭某:当时大概是在2023年3月20日晚上,我拉了个乘客,刚好是在汉江边下的车,我看见一个人从岸边从水边那个走上来了,但是身上湿淋淋的,我就好奇多看了一眼,那个人就往小树林方向走了。身高大概在1.7米,从小树林往高速跑了。
根据出租车司机提供的线索,民警怀疑,李某很有可能是想乘坐高速大巴车潜逃到外地。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民警 刘俊杰:当时我们找到了一位当天从钟祥前往武汉的一位客车司机,当天晚上正好是他那一班车经过钟祥高速路口到达武汉。
钟祥市高速大巴司机 张某:有一个男的他穿得非常少,当时3月份,后来上我的车就留意了一下,后来民警找到我之后,把那个照片给我看了一下,我一眼就能认出来,就是他。
司机张某的话印证了民警的猜测,李某果然是以假死为由,企图通过金蝉脱壳的方式,逃避法律的制裁。钟祥警方立即对李某展开抓捕。
民警分析,李某对于选择过夜的场所并不多,于是将重点排查范围锁定在网吧、小宾馆。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副所长贾林晔:在我们这个是案件进入僵局的时候,突然李某的身份证在武汉白沙洲市场附近的一个网吧登录。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民警 刘俊杰:我们通过调取了当天网吧内部、自有商户以及网吧外围城市道路监控,我们发现这名男子并不是李某。
李某的身份证怎么会在其他人手里?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李某会不会就在附近?警方在市场附近展开排查。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副所长贾林晔:在白沙洲市场一个离得相对还有点偏的小卖部里,获得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这个老板称最近一段时间总有一个年轻人会使用现金,购买生活用品烟。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民警 刘俊杰:我们将李某的照片交由这位小卖部老板进行辨认,据老板看到照片之后就说此人就是李某。
沾染赌博恶习 用诈骗赃款还赌债
白沙洲市场占地1109亩,有4000多家经营户,是华中地区规模较大的农贸市场之一。想快速锁定李某并不容易,专案组一边安排蹲守,同时安排民警在市场进行走访。
李某到案后,在大量证据面前,最终承认了自己的涉案犯罪行为。
钟祥市公安局郢中派出所副所长贾林晔: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在2023年开年以后可以买到工程抵款房,买到回迁房的房票,这样的方式然后骗取了1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李某称自己当时已经走入了江中,但他又冒出了“我为什么不换个身份重新开始”的念头,于是自导自演了一出“利用自杀假象逃避法律制裁”的把戏。
逃亡过程中,为了躲避追捕,李某将身份证丢到了武汉市白沙洲市场附近的垃圾箱里,没想到被人捡到,还被用来上网。据李某交代,他是一步错步步错,此前他之所以能以低价购房实施的手段诈骗,是因为沾染了赌博恶习。
民警发现,李某在逃亡的20多天里,依然没有戒赌,尽管他每天提心吊胆,但还在参与赌博,随身携带的7000元钱,也在网络赌博中几乎全部输了进去。
钟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 宋玉麟:李某的行为是他自以为是的一种小手段,利用假死来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在此要警告这些违法犯罪分子,不要认为自己的手段多么高明、多么隐蔽,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都会一查到底。
诈骗4人138万元 犯诈骗罪获刑十年半
这起案件已由钟祥市人民法院审理宣判,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李某以低价帮助购买房屋为由,骗取朱某、项某等四人购房款共计138万余元,并将所骗钱款用于网络赌博和日常挥霍,法院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原标题:法治在线丨男子“自导自演”跳江假象?妄图逃避诈骗刑罚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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