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6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新华社长沙12月20日电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20日消息,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查处的6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一批干部被严肃追责。
湘潭天易经开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罗义彬违规插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并收受贿赂等问题。2007年至2021年,罗义彬利用先后担任湘潭县交通局局长、湘潭天易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农村公路项目承接与工程款支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定额补助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20.8万元。罗义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罗义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湘阴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易卓夫虚报冒领惠民补贴资金问题。2018年4月至2022年1月,易卓夫在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工作期间,利用汇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发放明细清单和导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的职务便利,多次虚构残疾人员信息并导入“一卡通”系统,骗取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共计27万余元。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易卓夫以其同学徐某某等人的名义,先后4次向县社会救助中心申请临时救助金共计5500元,并据为己有。2023年4月,易卓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资金予以追缴。
通报的典型案例还包括,永兴县太和镇样下村党总支书记刘小旺违规套取项目资金并非法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新化县西河镇小水村原村支两委虚报套取、截留私分征地拆迁款和村集体资金等问题,安化县乐安镇横市村原党总支书记、村主任肖又初违规套取“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的问题,衡南县农业农村局原四级调研员肖华在涉农项目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原标题:湖南通报6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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