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文昌发布 2022-12-09 22:32:16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现就文昌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不再开展落地检。

动车站、汽车站不再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二、满足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行实名登记。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各药店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的储备。

三、公共场所管理。

(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密闭娱乐场所(包括KTV、棋牌室、密室剧本杀、网吧等)等特殊场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中小学、托幼机构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进入其他公共场所,乘坐公交、高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扫地点码、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要单位、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

(二)进入医疗机构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核酸证明的,进行抗原检测并采样送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同时查抗原和核酸。

(三)进入学校的学生及教职工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在每周一、三、五以班级为采样单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四、居家隔离人员管控。

(一)人员管理

1.密接居家隔离第5天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到采样点采样。

2.阳性感染者必须单独隔离,如同用卫生间,则不可与同住人员共同隔离;如同一套房内隔离人员各自均有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则必须进行插花、上封条管理。

(二)用药管理

1.居家隔离期间如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特殊情况,可拨打120转诊治疗。

2.居家隔离期间如需用药,第一时间上报社区、村(居)委会,由社区、村(居)委会与药店联系,做好送药上门服务。

目前,正处于政策调整期,上述措施将实时根据省政策动态调整。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266823咨询。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原标题:​文昌市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责任编辑:肖 好】

【内容审核:李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