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是迷雾中的一束光”
今年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的“元年”。年末将至,如今协定实施的进展如何,取得了怎样的成果?未来各方应如何促进RCEP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
根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日前在第五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RCEP与更高水平开放”高层论坛上发布的《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20周年暨RCEP实施进展报告》,随着关税水平的逐步下降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提高,RCEP对区域经济增长的红利已初步释放。今年上半年统计数据显示,区域整体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大多数成员对区内贸易增速超过两位数、吸引外资增幅显著。从1—9月份最新数据看,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泰国、新西兰等成员的贸易均呈现积极增长态势。
“我们和其他成员以及主要国际机构的模型测算都表明,RCEP将对区域经济增长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面临衰退风险、企业贸易投资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RCEP更是迷雾中的一束光,大家都期待着它能够发挥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在促进贸易投资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亚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袁波介绍,在日前的高层论坛上,外方嘉宾普遍给予RCEP很高的评价。对于高水平实施协定,与会嘉宾形成了广泛共识,也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
袁波指出,要放大RCEP对区域经济增长的红利,需要各成员相向而行、合力推动。当前中国已明确提出将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高质量实施RCEP,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相信这些积极举措将带动区域成员共同努力、推动形成高水平实施RCEP的良好氛围。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崔凡表示,RCEP对加强和优化亚洲价值链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助于东亚及周边地区经济一体化。中国在RCEP中占有将近60%的经济体量,通过RCEP,其他成员可以共享中国经济增长带来的机遇。中国以庞大的国内市场为依托,向RCEP其他成员开放市场,能够使亚洲价值链和供应链有效抵御外来干扰,得到稳步发展。
“落实RCEP承诺的过程也是不断提高开放水平的过程。”崔凡认为,RCEP是中国自贸区提升战略的重要成果。落实RCEP是对中国经贸政策体系的一次全面升级,具有全局性影响,有利于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他建议,应全面落实RCEP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对于非约束性鼓励类义务,也应鼓励有关部门尽最大努力实施或在自贸试验区等适当区域进行先行先试。这些义务大多与改善营商环境、提高透明度有关,其实施有利于提高中国整体营商环境水平。
海关总署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自RCEP实施以来,今年前10个月,中国对其他RCEP成员进出口同比增长8.4%,其中对东盟进出口同比增长15.8%,东盟继续保持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占中国外贸总值的15.2%。
“当前以RCEP为重点优化开放布局,有利于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有利于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并为世界再平衡作出重要贡献。”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东盟是RCEP的主体,是区域合作的重心,并将是未来10~20年全球经济发展最快的区域。当前应抓住时机,鼓励国内企业到东盟开展数字经济、加工制造等领域的投资布局;落实中国在RCEP中对东盟的关税减让承诺,扩大东盟农产品、优质消费品、中间商品等的进口。同时,应推进RCEP框架下与日韩医疗健康、养老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推进清洁能源开发、生态制造、环保技术利用等绿色产业合作。此外,迟福林还建议在RCEP多边框架下努力解决中日韩三边与双边合作问题。如发挥中国产能、日韩服务优势,推动RCEP框架下的“中日韩+”,联合开发第四方市场。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沈铭辉表示,对于中国而言,RCEP不仅有助于实现贸易增长和疫后经济复苏,更有利于加快国内经济的结构性改革,提升中国经济的总体效率和竞争力,其潜在价值远大于直接的贸易收益。对亚洲经济体而言,RCEP对进一步提升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促进形成区域一体化市场、改善区域综合发展环境具有积极意义。与此同时,RCEP也存在着进一步升级探索经贸新规则、提高区域内部国家进一步参与价值链分工以及提高自由贸易协定利用水平等一系列提升空间。未来一段时期内,以RCEP为重要内容的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将稳步发展,RCEP各成员方应积极加强国际合作,推动RCEP为区域经济增长和全球经贸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原标题:“RCEP是迷雾中的一束光” ——专家学者热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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