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使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自检的温馨提示

海口疾控 2022-08-08 06:57:13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

关于使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自检的

温馨提示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我市离岛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近7天有三亚及其他涉疫市县(区)旅居史的,在严格做好健康管理的前提下,自即日起完成7天风险排查(即7天内第1、2、3、5、7天核酸检测)。引起我省本轮疫情的为国内首次报道的奥密克戎变异株 BA.5.1.3,隐匿性、传染性强。为尽快控制疫情,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建议近期有三亚旅居史来返海口的人员自抵达海口之日起,务必完成“七天五检”和区域核酸检测。未完成“七天五检”的,请加大核酸检测及抗原频次,自行使用抗原试剂进行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传微信小程序“健康海口”的“抗原检测”模块。如抗原结果呈阳性或出现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和味蕾改变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告。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7日

(原标题: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使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自检的温馨提示)

【责任编辑:符月莹】

【内容审核:符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