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这几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罚款30元

海拔新闻 2022-06-09 16:10:5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陈勇合)6月9日,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曝光一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第1款的规定,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以30元罚款的处罚。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和乘坐人摔倒在地,往往是头部着地,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当事人颅脑免受损伤。

海口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法律规定,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请每一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要提高安全意识,驾乘电动自行车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

【责任编辑:周小妹】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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