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海南加大湿地修复保护力度 建立12个湿地公园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2月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省加大对湿地修复保护力度,全省建立了12个湿地公园,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7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
湿地生态系统被称为“地球之肾”,对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健康有着重要作用,海南特有的独立岛屿地理位置,孕育了丰富多样的湿地,且具有类型多样、典型热带性,东西南北差异显著等特点。但随着时代变迁和气候变化,湿地资源保护面临着海平面上升、天然林减少,污染加剧、占用及改造、外来物种入侵等挑战。
“十三五”期间,我省加大对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在法律层面上,出台《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保护湿地,避免湿地遭到大量人为干扰破坏。此外,我省印发《海南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海南省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等,理顺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加大了保护修复力度,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为逐步建立健全全省完善的湿地分级监管体系,实施动态管理,我省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把区位重要、自然特征明显、保护价值较高、受威胁严重的湿地尽可能划建为保护区或湿地公园,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保护方式构成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海南国家级湿地公园:
儋州新盈国家湿地公园
定安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
三亚东河国家湿地公园
昌江海尾国家湿地公园
海口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
海口美舍河国家湿地公园
陵水新村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
海南省级湿地公园:
海口三十六曲溪省级湿地公园
海口潭丰洋省级湿地公园
海口响水河省级湿地公园
海口铁炉溪省级湿地公园
海口三江红树林湿地公园
【责任编辑:林思冰】
【内容审核: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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